一向以“敢说”著称的任志强,这次的言论同样是不堪一驳。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价主要是由成本和利润构成的,也就是说如果楼盘的各项成本过高,必然会导致房价上涨。但如果楼盘成本过低,仅仅以高利润抬高房价,就不是城市竞争力的内因,只能说是开发商在谋取暴利,所以,城市竞争力在推动房价只是一方面的因素,决非任志强所表达的“城市的竞争力越强,房价就会越高”的决定性因素。事实上,无论是在竞争力高的城市,还是在竞争力低的城市,地产暴利、利益集团合谋,甚至是腐败都推动着房价攀升。
而对于房产暴利,任志强早就说过这样的话,“只给富人盖房”、“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对于任志强的这些观点,经济学家易宪容曾在公开场合指出过,“任总的观点绝对是错误的”。他认为,“品牌”并不是“高价”的代名词,低端产品同样需要“品牌”。同时,在当前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并没有形成真正“品牌”的环境下,开发商打着“品牌”旗号作为“暴利”的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脚。无论是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还是对于一个城市来说,社会责任感永远是必须具备的。因为,企业和城市所面对的消费群体不可能都是富人。特别是城市生活中,安居才能乐业,而这恰恰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特征。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竞争力并不是“高房价”的代名词。如果某些非城市竞争力的因素导致房价攀升,就会导致在这个城市生活的人没有归属感和家园感。就深圳而言,房价持续高烧,已经惹得市民怨声载道。不少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深圳房价已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显然,任志强的言论“深圳高房价意味着城市竞争力强”语意表达是对民意的不尊重。
任志强的言论另一个特征就是不负责任。试问,大西北哪有“六块钱一平米”的房价,就连石河子的房价也突破一平米2000元,大西北在任志强眼中竟然是这样的“贫穷”。(作者系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