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毅 仵树大 通讯员 张伟兰州报道 近日,记者从甘肃省劳动保障厅获悉,自去年甘肃省委、省政府有效解决60多万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问题之后,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再次覆盖到甘肃全省城镇所有人群。据了解,甘肃省是整体启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最早的省份之一。
据介绍,甘肃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居民个人自愿交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以住院统筹为主、大病医疗补助和社会医疗救助形式并存。其范围涉及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广,受财力制约,甘肃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中对居民和学生提出了不同的筹资标准:居民统筹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市州、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30元。学生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标准筹算,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省属院校省财政补40元),市州、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20元,特困生由学校适当补助。
根据甘肃省统计局2005年统计数据,全省城镇居民260万,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测算,每年甘肃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需补助资金共1.4亿元左右。其中省财政补助8千多万元,市州、县市财政补助6千万元。
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范冬菊表示,今年初,甘肃省财政已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省级财政负担部分列入预算,财政厅要求市县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城镇居民情况,进行详细的测算,将所需资金列入本级预算,保证财政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省上将尽快制定出台《甘肃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对基金的筹集、管理、资金的申请方式及拨付程序等做出进一步的明确,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基金及时到位和安全高效运行。
对于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甘肃省副省长石军明确指出,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覆盖非职工人群是今年省政府向全省人民郑重承诺要办的实事之一,也是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已下发全省执行,这标志着全省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