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央行昨天公布了《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这是近十年来最重要的同业拆借管理政策调整。《办法》简化了拆借期限管理的档次,延长了部分金融机构的最长拆借期限,并放宽了绝大多数金融机构的限额核定标准。
昨天公布的《办法》放宽了同业拆借市场的准入条件,首次允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这6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这样,同业拆借市场就涵盖了所有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和绝大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
我国于1996年建立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央行昨天称,截至2006年末,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达到703家,年交易量达到2.15万亿元,同业拆借利率的信号功能不断完善,已经成为中国货币市场最重要的利率指标之一。